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四个服从”原则 :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 领导机关的产生 :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 最高领导机关 :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 上下级组织关系 :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 :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 反对个人崇拜 :
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这些原则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旨在确保党的统一和高效运作,同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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