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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有哪些区别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有哪些区别

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不同 :

托收承付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良好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和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包括同城和异地交易。

2. 结算方式不同 :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需向银行承认付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银行仅作为结算中介,付款方无款支付时只需退回单证。

3. 银行作用不同 :

在托收承付中,银行除了作为结算中介外,还承担一定的行政仲裁职能,需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而在委托收款中,银行仅作为结算中介,不对拒付理由进行审查。

4. 金额起点限制 :

托收承付有金额起点限制,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的每笔金额起点通常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可能为1千元。

委托收款没有金额起点限制。

5. 办理程序不同 :

托收承付的办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签订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提供发货的证件。

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相对简便。

6. 可使用地区限制 :

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使用。

委托收款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这些区别使得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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