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汽车相撞责任认定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责任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
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那么过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责任将根据各方的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进行划分,可能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如果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可能被判定为意外事故,各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则其他方无需承担责任。
3. 具体责任比例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
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通常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 赔偿处理 :
机动车一方通常首先根据交强险的规定进行赔付。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由责任方各自承担。
5. 特殊情况 :
如电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用于明确事故责任,并作为赔偿依据。在处理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事故时,应报警并由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责任认定。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汽车全责如何赔偿?
电动车撞汽车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电瓶车与汽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