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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责不认可怎么处理

交警判责不认可怎么处理

如果您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原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并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明确您的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时的复核权利。

3. 复核流程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通常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受理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4. 其他途径 :

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5. 注意事项 :

在复核期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则复核程序将终止。

复核一般维持原判,但也有可能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行动,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您的复核请求。如有需要,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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