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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盗窃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 犯罪对象不同 :

侵占罪的对象通常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如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

盗窃罪的对象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通常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

2. 犯罪手段不同 :

侵占罪的手段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或半公开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拒绝归还或交出财物。

盗窃罪的手段必须是秘密的,不涉及公开或半公开的手段。

3. 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时间不同 :

侵占罪的犯罪故意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手段非法占有。

盗窃罪的犯罪故意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

4. 法律后果不同 :

侵占罪中,如果行为人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才构成犯罪。

盗窃罪中,即使窃取他人财物后主动退还,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5. 犯罪主体不同 :

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持有他人财物的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 法定刑不同 :

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量刑幅度较小。

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以上是侵占罪和盗窃罪的主要区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具体案件可能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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